“您好,我是通化市某律所的执业律师,在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代理了一起王某某的刑事案件,去现场阅卷不方便,咨询一下是否能够提供其他解决方式。”
近日,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部门接到一位辩护律师电话,因其代理案件所在的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距离较远,阅卷不方便,通过电话向案管中心请求帮助。案管人员耐心回复并告知该律师可以申请异地阅卷。
当天上午,东昌区院与芦淞区院进行沟通,芦淞区院立即通过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异地阅卷。次日上午,该律师在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完成了异地阅卷,并向两地检察机关表达了感谢。
吉林省作为最高检开展律师异地阅卷工作五个试点省份之一,东昌区院全面落实试点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由案件管理部门和技术信息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保证阅卷申请、卷宗传输安全、卷宗推送和审核等关键环节不存在技术梗阻。同时案管部门设置律师阅卷专员,专职负责律师阅卷接待、审核工作,并且通过本地律师微信群,宣传律师异地阅卷相关的视频教程、短片等视听资料,以此扩大社会知晓度与影响力,以最快的方式让律师了解异地阅卷的流程。
检察机关“异地阅卷”工作的开展,切实解决了跨地区阅卷难的问题,避免了律师来回奔波的辛苦,充分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更能体现检察机关把司法为民的宗旨内植于心外化于行。之后,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异地阅卷”双轮驱动服务律师阅卷的新格局。主动增强服务意识,了解群众之所需,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律师阅卷的高效畅通,积极构建相互支持、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