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龙市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2.男性;
3.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足篮排有特长者优先;
6.在和龙市有固定住所;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口吃,无重听,无弱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7日。
2.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至158623928@qq.com,咨询电话18504437060,咨询时间:3月6日—7日9:00至15: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在报名表附上电子版证明照、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
4.资格审查。由和龙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置笔试,考试结果以面试结果为准。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3月9日(以实际电话通知日期为准)。
四、体检
1.根据面试的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并通过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面试,不再另行通知)。
2.组织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依次按程序递补。
六、基本待遇
1.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合格者将与我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可续约。
2.工资面议,转正式期后依照有关规定为聘用制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单位提供一日三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上班时间执行8小时工作制。
七、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和龙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