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流程监控,是指对人民检察院正在受理或者办理的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对办理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为加强对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工作效能,规范检察执法办案活动,近年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等相关规定,持续推动流程监控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一、转变思维,精准监控。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延伸职能触角,采取个案监督、日常巡查等方式,紧密结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进行动态化、实时化监管,主要针对即将到期案件、案卡填录是否及时规范完整、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诉讼权利是否得到及时保障等问题向办案部门进行预警提醒,有效强化了案件承办人执法办案规范化意识,同时提升了流程监控工作精准化水平。
二、紧盯重点,全面覆盖。坚持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的原则,在对办案全程实施实时监控的同时,依法履行对侦查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办案期限、诉权保障、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理等重点监控环节,牢牢把控关键环节下的关键节点,一旦发现不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向办案部门以口头通知、书面通知等方式发出流程监控。通过案件受理审查、系统内案卡文书数据查阅、送案审核、向办案人员核实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将强化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全方位对司法办案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通过与业务部门沟通协调,各业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与案管部门交流对接,通过良性交流,加强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双方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力促进部门协作配合。组织各业务部门专人到案管部门学习相关案卡信息填录的检查要点、部门数据统计等流程监控事项,从源头保障案件办理的规范性,确保流程监控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开展,促使司法办案更加科学、严谨、细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