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感谢调解员!因为有你们帮助调解,我才能获得谅解,我以后再也不会触犯法律了......”
近日,在珲春市靖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因一时冲动刺伤他人的全某某做出如上保证。一起故意伤害案,通过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和珲春市司法局的检调对接,终于达成了和解。
2022年10月,全某某与朋友在珲春市某酒吧喝酒的过程中与他人发生冲突,使用剪刀将李某某刺伤。案发后全某某主动投案,自愿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至珲春林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全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且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认罪认罚,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因此,在征询过两人意见后,珲春林区检察院立即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将该案移交至靖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通过检察官、调解员从法、理、情等方面的释法说理,全某某真诚悔罪,一次性履行赔偿,李某某对全某某予以谅解,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悉,珲春林区检察院将继续能动履职,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将司法办案与矛盾化解同频推进,切实将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